为了规范湖南省调味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管理,根据《湖南省工程技术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意见,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总则
湖南省调味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面向全国开放的科研机构,挂靠在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作为工程中心的主管部门。
二、管理体制
1.实行专家指导委员会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
2.工程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工程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对工程中心的日常学术活动和行政管理、梯队建设、资源管理等工程全面负责。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管理某个方面的工作。
3.工程中心下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在省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为中心的决策机构,制定和调整中心发展方向、目标和战略,研发项目审批,项目执行监督、审查,中心重大投资审批,中心年度工作审查,中心预算方案审查,决定中心的重要人事任免。
4.工程中心设立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是“中心”的技术咨询指导部门,主要负责指导“中心”研究发展方向,组织学术交流,调查研究国内外技术动态,提供技术经济咨询及市场信息,审定工程中心技术攻关、中试和成果产业化项目技术方案,督促、检查研发工作进展,对中心内部项目、引进或输出的人才和知识产权、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5.工程中心下设六个相关部门,其中,研究开发部又分为四个研究室。研究室是工程中心的基层研究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编制年度研究工作计划,组织专职和客座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其他学术活动,管理并维护实验设施。研究室设主任一名,由工程中心管理委员会遴选任命。
三、建设与研究经费
1.在对现有仪器设备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加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3年的建设期内新增投入190万元购置设备。
2.工程中心设立开放基金。
3.工程中心积极鼓励研究人员申请其它专项研究经费,并积极鼓励研究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和开发。
4.工程中心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由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经费使用范围应符合本研究中心基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研究人员
1.工程中心的人员由专职的研究、技术和管理人员,流动的客座人员和研究生组成。
2.客座人员来工程中心工作期间,由加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生活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