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点击:7361 添加时间:2012-12-26 13:56:00 信息来源: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12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和通讯表决(外地董事)相结合进行。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因事项紧急,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通知内容及召开的程序方式均无异议,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资金凯发app的支付方式>的议案》。
公司已经合法程序批准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130万元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7>)。鉴于公司已于2012年3月将超募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银行存管专户,需2013年3月才满一年存期,为避免利息损失,维护股东利益,同意将收购阆中市王中王食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资金凯发app的支付方式调整为:先采用公司自有资金垫付收购股权所需款项10,130万元,待2013年3月超募资金存款一年存期满时再以超募资金归还公司该笔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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