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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3-03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2.地点:湖南省宁乡县通程温泉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振先生。 6.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1人,代表股份数总数142,364,100股,占本次参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占公司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法定股份总数的61.79%。 7.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刘永交先生、宋向前先生、彭杰先生。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1.1选举杨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3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00014%,获得通过。 1.2选举杨子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1.3选举肖赛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1.4选举刘永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1.5选举宋向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1.6选举彭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白燕女士、刘定华先生、姚禄仕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2.1选举白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142,364,3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00014%,获得通过。 2.2选举刘定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2.3选举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142,364,0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99.99993%,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得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能当选,新当选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王彦武女士、苏文俊先生,与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蒋小红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3.1选举王彦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3.2选举苏文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赞成142,364,10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2,364,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2,364,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股份数占到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100%,该普通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李乐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凯发app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0月16日 |
